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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发布新政 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
19日上午,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此举旨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、提升新质生产力,并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。该通知明确指出,将通过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。
支持内容及金额详解
《通知》显示,从2024年到2026年,两部门将聚焦重点产业链、工业“六基”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(以下称“重点领域”),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,分三批次重点支持“小巨人”企业的高质量发展。2024年将率先支持1000多家“小巨人”企业,未来几年将根据实施效果逐步扩大支持范围。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,每家企业总共可获得600万元的财政支持,以地方奖补形式落实。
中央财政资金将重点支持“小巨人”企业围绕打造新动能、攻坚新技术、开发新产品(以下称“三新”)加大科技创新投入,夯实企业的核心竞争力;围绕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(以下称“一强”)提升协作配套水平,不断巩固产业基础支撑。同时,还将支持地方政府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赋能力度,完善服务体系。
申请条件及资金落实要求
《通知》规定,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“小巨人”企业,且未在上交所、深交所、北交所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。此外,申请企业需提出“三新”“一强”推进计划(以下称“推进计划”),该计划可涵盖“三新”“一强”单个或多个方面,并需分别提出具体的绩效目标,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。
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,统筹考虑企业的条件及推进计划,制定可量化、可考核的统一遴选标准,确定推荐支持的“小巨人”企业名单。对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(财建〔2021〕2号文)中已获得支持的“小巨人”企业,将不再重复支持。
财政部将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,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资金安排建议或绩效评价结果,按程序安排奖补资金,并切块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。每批次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,实施期初下达50%,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下达剩余资金。其中,对于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到2000万元的企业,将收回资金;对于投资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,将不再安排剩余资金。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,并向社会公示,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开透明。